Saturday, June 30, 2007

欺人太甚

性工作者也是從事動力勞動,又話經濟社會,又話鼓勵自力更生,攞綜緩又受社會歧視,做一樓一鳯以個人勞動賺取收入又被警察趕絶,為一樓一賣廣告的網站、洗毛巾的洗衣店都成為警方打壓對象,你這個政府到底想點?留番條路行下好禾wor!

一樓一是最便宜的性服務,高消費夜店操控妓女是行規,為什麼政府反而專注打擊最多自顧人士的一樓一,是不是為淫業集團掃除競爭對手?是不是有錢人才有享受性的權利,草根階層連滿足性需要的權利都沒有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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